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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architect 2011-12-12 10:31

新界告示牌棄用繁體字

本報訊】香港回歸 14年,連文字也回歸?大多數本港市民使用繁體中文作書面溝通,雖然法例無規定,但政府網頁一般備有繁體和簡體版。《蘋果》發現警方在新界部份地區豎立的警告牌只用簡體中文,旁邊未見繁體字對照,被網民質疑是警隊邁向「公安化」;有區議員擔心這是政府溫水煮蛙的「去繁體字行動」,直接破壞香港文化價值。
記者:馮樂琳、黃學潤

記者先後在屯門良景村和上水港鐵站見到由警務處發出的簡體字警告牌,其中位於良景村的警告牌掛在行人路旁,由新界北交通部發出,用簡體字寫上「行人路上踏單車會被檢控」的警告字句,附近並無繁體字警告牌。
本報就有關問題向警方查詢,發言人數日後作書面回覆時完全沒有回應用簡體警告牌的理由,只「答非所問」稱:「由於新界北地理環境特殊,市民以單車為康樂活動或短程代步交通工具普遍。」他又指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在區內多個地點放置警告牌,警告市民在行人路上踏單車會被檢控,而警告牌是因地區人士要求,於 2005年開始使用。


憂繁體字變集體回憶
警告牌的字句雖不複雜,也屬較常見的簡體字,但有附近居民認為,需照顧較年長一輩的港人未必看得懂簡體。賴太和同行的 10歲女兒表示能看懂每個字,但她直言「唔係好慣,要適應」。賴太認為警告牌同時有繁體中文和英文字版本較恰當。讀中四的成同學表示,未必人人看得懂簡體字,他個人也「睇唔慣」,並認為香港回歸後不需要轉用簡體中文。亦有巿民形容事件是警隊步向公安化。
而上水港鐵站外亦有約 10個相同警告牌,集中在彩園村和彩蒲苑對面,用簡體字寫上「貨物阻街,會被檢控;亂泊單車,會被清走;亂拋垃圾,罰款千五」字句,由警務處、食環署和民政署聯合發出,當中只有一個警告牌旁邊設繁體字版本對照。
元朗區議員鄺俊宇表示,近期發現一些政府部門發出的通告用簡體字,他認為繁體字是本港地道文化,應捍胃:「雖然好小事,擔心政府係溫水煮蛙,慢慢瓦解我地既文化,陰的陰的咁用簡體字。第一次用無人出聲,第十次、一百次後就成為習慣,我唔想 10年、 20年後繁體字變成香港人另一集體回憶。」

政府公文多用繁體字
根據法定語文事務部資料,本港法定語文為中文和英文,政府向公眾發表的主要文件均備有中英文本,立法會和政府會議會視乎需要,提供英語、廣東話和普通話的即時傳譯。
至於政府的中文公文可有繁體或簡體的規定?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指出,本港法例無相關訂明,但由於本港社會向來慣用繁體字,政府發出的公文一般採用繁體字。
政府部門亦會因應實際情況,例如公函受文對象,使用簡體字。


網民:點解遷就得咁緊要
•「就算係香港住既新移民,都唔會唔識睇正體字啦。告示牌既字,繁簡分別真係好細,完全寫晒正體字都冇理由唔識睇,點解要遷就得咁緊要?」

•「都唔係畀香港人睇」

•「用人地既語言去警告係一個恥辱,就等於去外國,人地要專登寫中文去警告,一樣都係咁醜」

•「人地專門提醒的內地人唔好違反交通規則」

•「好有諷刺味道」

•「會越來越多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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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DarkSlateBlue][size=7]斑人做野唔用老.[/siz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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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architect 2011-12-1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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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
陳雲:涉歧視內地人
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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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評論人陳雲認為,政府告示用簡體字有兩大問題,首先是有歧視內地人成份,「好似只有內地人先會犯咁」,只有繁體或繁簡兼備較適合。另一問題是有違香港的語文政策,陳解釋政策沒有明文規定,但粵語、繁體中文和英式英語已成慣例,公共告示使用簡體字有違慣例。他認為近年簡體字為市民接受,但正式告示應用繁體。
陳雲認為,內地若部署簡體字進入香港,從地方公共告示做起是正常手法:「但好似假設香港人識睇,係唔應該咁假設,應假設內地人識睇繁體字。」他形容政府的做法為「陰陰濕濕做唔見得光既事」。


繁體字為中文字「正體」
至於繁體中文的源頭,陳雲說是來自漢代楷書,發展至今的繁體字方為中文字的「正體」,為現時香港、澳門和台灣使用。「繁體字」一詞因中國推行簡化字而誕生。他續稱,殖民地政府刻意沿用繁體字,因不想內地出版刊物在香港「被明白」。他指出內地有部份用語也出現「簡化」,[color=Blue][size=7]如意指人工流產的「人流」:「墮胎已經好清楚好簡單,何必多個說法?」[/size][/color]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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